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重新录取。
2、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如需面试/补资料,将由领馆/签证中心直接通知申请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
3、所提供的酒店订单必须为真实订单,因领馆一般会调查,若查到有虚假资料,可能造成拒签。
4、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5、签证未有结果前请不要提前支付机票和酒店的费用,否则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准备并上传资料、完善申请表(和客服联系)
下单支付(选择在线支付方式也可以联系客服)
资料审核并送签(签证专员初审资料,审核通过后第一时间安排递馆)
出签并通知(出签后检查签证信息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