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内录取过指纹的18岁以上申请人可无需再录指纹,可委托代交申请。如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即使已经录取过指纹仍需要本人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
2、之前标有"VIS”的申根签证页,或者2015年10月25日后去签证中心录过指模的客人59个月内不需要重新录入指模信息。
3、undefined未满18周岁未成年必须和监护人双方(父母双方)到现场
4、个人名下银行流水最后打印日期必须距离递交当天七天内。
5、使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请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常用邮箱,领馆会以邮件方式联系补充,如超出预计受理时间,请注意邮箱是否有领馆发送的补资料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