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款支付条款
1、预定首日需支付占位费 20000 元/人;
2、船票全额付款日:邮轮启航前 75 日付清全款;
预定取消条款
1、本产品预定生效后,若取消行程将会扣除相关违约金。
(1)出发前 90 天以上取消预订,扣除船票损失费 5000 元/人;
(2)出发前 89-60 天取消预订,(含 89 天)扣除团款 30%;
(3)出发前 59-30 天取消预订,(含 59 天)扣除团费全款的 50%;
(4)出发前 29-15 天取消预订,(含 29 天)扣除团费全款的 80%;
(5)出发前 14 天以下取消预订,扣除团费全款的 100%;
2、以上扣款日期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
3、所有责罚日期如遇周末及国家假日自动提前至可工作日;
其他告知事项
1、因不可抗拒之客观原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使领馆签证延误等),或因不可抗 力 (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 因变更行程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在 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航空公司调整燃油费等), 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2、由于游(邮)轮历经港口城市所在国家的入境协议条款常有修改,故所需签证及种类可能发 生变化,对可能发生的变化,船公司会做出相应措施,例如在船上办理签证手续并收取一定费用, 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告知相关情况,但无法也不将对因此所造成的结果和费用承担责任;
3、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遇台风、战争、暴乱、瘟疫、罢工等),游(邮)轮公司有权改变 行程及改变停靠码头、缩短码头停靠时间及缩短景点游览时间,所产生的损失我司及游轮公司概 不负责,我方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行程的权利;
4、若因旅行社原因不能如期出行,我司会在原定发团日期前 30 天通知游客,并全款退回前期所 交费用,我司将不会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
6、因邮轮船票和国际机票全球实时同步销售,我司保留实时调整价格的权利;(支付定金后的 旅客将不受此影响);
有关签证事项
1、签证结果
(1)最终签证结果由申请国使领馆决定,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
(2)签证受理地点、受理时间和发放时点由使领馆决定;
2、签证材料
(1)为顺利出签,务请全力配合提供申请签证所需资料;
(2)如使领馆要求增补其他材料,务请全力配合;
3、签证面试
(1)在送签与销签的过程中,使馆有权对客人抽查面试,因面试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客人自理; 如被抽查面试,客人必须去领馆配合工作,否则整团客人将被拒签或者护照不能及时从领馆取出, 如因客人不配合领馆工作而产生的损失,由该客人承担;
(2)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欧洲申根国使馆会要求游客前往签证中心采集指纹,务请提前做好 安排并按时抵达,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
4、团签消签
(1)凡由我司办理团签的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入境中国海关后,须第一时间把护照原件(护照 上须盖有此次旅程的出入境海关章,共 4 个印章)和往返登机牌交还给领队带回使领馆销签。
(2)团体申根签证自交给领队之日起的销签时间约 10 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效由使领馆决定),若有紧急情况需要提前使用护照,需在出团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文件提交于我司,并缴纳加急销 签 VIP 费用给旅行社再转至签证中心,费用依据使领馆的收费标准不同而不同。
(3)若旅客不配合销签,将导致其被列入该使领馆及该使领馆联盟国的黑名单,不仅该旅客未 来的出入境将会受到极大影响,而且也将给本团中其他旅客的出入境信誉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4)使领馆有可能抽查本团游客面试销签,请给予配合,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 由本游客自理。 (5)若游客不配合销签,由此给我司及其他游客造成的信用、经济等损失的,我司保留起诉及 追讨索赔的权利。
5、关于担保函 本公司根据游客递交的申请材料及使领馆要求,将收取担保函,敬请配合。
有关行李告知事项
1、每人可携带 1 件寄舱行李(最多不超过 23 公斤/件,具体依据航司的不同而不同), 加上 1 件 随身携带的行李(最多不超过 8 公斤); 备注:在机场和免税商店购买的物品, 将计算在您随身携带的行李容限内
2、所有液体、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须以不超过 100 毫升的容器分别盛载,整齐地放入容量不 超过 1 公升并可再封口的透明胶袋内(15.24 公分*22.86 公分)或(20 公分*17.5 公分)。所有液体、 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之免税品必须附购买单据;
3、关于最新行李信息,以出发前 48 小时航空公司公布为准;
4、需带物品:
(1)敬请旅客将所需物品平均放置在两箱行李箱内, 以防其中一件行李遗失或延迟。
(2)建议旅客穿着保暖的衣服:披巾/羊毛衫–船上温度平均约 20C;西装及晚礼服–参加船长 晚宴需要穿着正式西装;礼服(男士西服领带、皮鞋,女士裙子,皮鞋均可)。 牙膏, 牙刷及拖鞋 – 船上不提供,请自行准备。 水杯、舒适步行鞋 – 用于岸上观光。 雨伞 / 防风外套 – 用于雨天。 请带上少许的感冒用药、肠胃药、创口贴等,以备旅途所需。 所经海域有时风浪较大,可能会出现晕船等不适,建议您携带防止晕车晕船的药品。 吸烟只限于甲板及指定的吸烟区,因安全原因,请勿在房间内吸烟。
有关保险事项
1、出行前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建议在出行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和 购买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或旅行境外救援保险;
2、旅游意外伤害险或救援险承保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况,请在购买前咨询相关保险公司;
(1)自身带有的慢性疾病;
(2)参加保险公司认定的高风险项目,如跳伞、滑雪、潜水等;
(3)妊娠、流产等保险公司规定的责任免除项目。